陳定南

生平

大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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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年9月21日

出生

  • 宜蘭縣三星鄉大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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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

大學畢業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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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1968年

東方廣告公司

  • 業務員、企劃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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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1971年

台塑企業

  • 1969 – 1970 首席設計傳播公司 管理科長
  • 1970 – 1971 南亞塑膠公司 助理管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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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1974年

亞中鞋業公司

  • 業務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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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1981年

勇菱鞋業公司

  • 自行創業
  • 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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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11月14日
當選第9屆
宜蘭縣縣長
  • 獲得90,389票,以8,272票險勝國民黨籍候選人李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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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12月20日
就任第9屆
宜蘭縣縣長
  • 接任第9屆宜蘭縣縣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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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起
  • 擬訂全縣整體發展總目標為「並重有形無形建設,均衡農工商業發展,使宜蘭縣成為安居樂業與最適合休閒旅遊的地區」,並以保護環境與發展觀光為兩大施政主軸。
  • 全面維護生態、保護環境,勤查重罰污染,不准山坡地開發建築,並嚴格取締濫墾、濫建、濫伐、濫葬,同時將治山防洪、水土保持、河川治理、都市排水、農田排水、區域排水,列為施政第一優先計劃,以保障縣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 全面踏勘縣內觀光資源,延聘專家、學者,研擬觀光發展的目標與策略。「宜蘭縣觀光總體規劃報告」一書,獲省與中央主管機關引為範本,到處向各縣市政府推介。
  • 規劃、建設宜蘭運動公園、羅東運動公園、冬山河風景區、武荖坑露營地、蘇澳冷泉、宜蘭河濱公園等重大建設,並擴建石城、大里、大溪、梗枋等漁港;同時著手規劃烏石港與南澳漁港。
  • 全面改善縣內道路系統。首採三明治卵石漿砌法興建或拓寬農路,成為全國典範。
  • 推動校園更新計劃,使老舊國中小學面目一新;改進教學方法與學生寒暑假作業,並預定在南澳鄉武塔國小、武荖坑、大同國中、雙連埤、頭城海水浴場等五處闢建「環境教育示範學校」,使小五至國三學生,每年得以進駐一星期,接受另類的異地教學;鼓勵師生「跨出教室,超越課本,接近自然,腳踏實地」;並以露營取代遠足,讓學生以大自然為教室,使宜蘭縣在國教考評每年第一。
  • 大舉闢建或改善各項運動設施,多次舉辦全國性體育競技賽會,帶動全民運動風潮,並使宜蘭縣運動設施的質與量,都名列全國第一。
  • 大幅增加社會福利預算,擴大照顧低收入家庭與身心障礙者。
  • 將災民安頓旅館,縣府全額負担膳宿交通費用。
  • 農田淹水以致產量減半者,每公頃補助一萬元,住宅淹水達45公分者,每戶補助1,500元。
  • 堅持「一罪不二罰」的原則,拒絕處分遭到鄰國無理處罰後釋放的漁民,而與省府及中央主管機關對抗,以捍衛弱勢漁民的合法權益。
  • 為幫助窮困或苦難家庭,行文規定縣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的工友一旦出缺,需由低收入戶或慘遭災禍、以致生計陷於困境的家庭遴選,並派社工人員全面查訪列冊待聘(親自交辦兩件)。
  • 克服財政困難,每年編列數千萬元公務預算,為縣內農民繳納農田水利會費,全部免除農民負擔農業灌溉費用。
  • 為伸張社會公義,斷然下令在聯外道路重要關口,查禁外縣市大型客車違規越界,進入縣內補位,使宜蘭客運公司老闆意圖尋求外援,以破解司機合法罷工的詭計無法得逞;並且獨排眾議,主動由縣府暫借五佰萬元,給司機工會作為申請假扣押的保証金,終於迫使長期惡意剝削司機,而且已高價轉售運用特權免費取得黃金路線的路權後,準備一走了之的廖姓董事長(重量級立委),全數清償千萬元的司機超時加班費,成為國內民營客運司機拿到積欠加班費的唯一案例,捍衛勞工權益的空前絕後。
  • 在清晨三點鐘,陪同種植蔥蒜的農民,到台北市環河南路果菜市場抓「菜蟲」,使拍賣員自此不敢明目張膽,以裡應外合的方式勾結盤商,作低賣價,吃定宜蘭縣的菜農。
  • 每逢果菜過度豐收,價格慘跌之際,都在宜蘭市與羅東鎮兩地,搭篷設攤提供農民直銷果菜,使盤商無法藉機壓低買價,吃定農民,並幫助農民促銷果菜,協助度過難關。
  • 編列預算成立全國第一個「海難救助基金」,救濟海難死傷的漁民與家屬。
  • 首先開辦「農民健康保險」,成為全國最早拔得頭籌的縣市。
  • 在縣政府成立「南港-頭城隧道公路促進會」,每年持續據理力爭,終於在六年內(1988年8月8日)達成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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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起
  • 開始擬訂「宜蘭縣綜合發展計劃」,完成後上級政府引為範本,到處推荐,建議各縣市向宜蘭縣學習(繼任的縣長游錫堃在任內,敦聘國外專家,針對北宜高開工後的新情勢,通盤檢討上述計畫後,完成「宜蘭縣總體規劃報告」,也成為全國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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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9月
  • 實施「青天計劃」,派人進駐水泥廠,24小時監測,全面取締污染,並將罰款作為受害地區補償性建設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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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元月
  • 取消國定假日紀念會及遊行不畏上級行政處分,率先實施彈性休假,稍後中央政府反而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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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12月20日
連任第10屆
宜蘭縣縣長
  • 以70%對30%的超高得票率,創下當時歷史紀錄 (2014年11月29日賴清德以71萬1557票、票率72.9%,破紀錄連任台南市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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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2月28日
  • 唯一敢抗拒上級壓力,參加鄭南榕籌組的「228和平日促進會」遊行及演講的縣市長,並於演講中強調國家無權掩飾史實,政府應該調查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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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
  • 挺身反對「六輕」,並與老東家,台塑企業董事長王永慶上電視辯論(12月13日),使台塑企業知難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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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7月
  • 裁撤違法的行政機關人二室及校園安維秘書,銷毀忠誠資料(教育部稍後跟進,通函廢除學校安維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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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8月8日
  • 陳定南以「為台灣留下一塊乾淨的土地,讓宜蘭成為北部地區的公園」為題,作精彩簡報,感動行政院長俞國華,使他不顧交通部反對意見,當場宣佈要闢建「南港-頭城隧道公路」(該公路後來更名為「北宜高速公路」,並於1991年7月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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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9月
  • 免除電影院播放國歌影片,開全國風氣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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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6月13日
  • 拒絕依內政部指示的方式,舉辦天安門事件追悼會,而在當日中午十二時鳴鐘21響,向228事件受難者、鄭南榕、詹益樺以及中國、臺灣兩國的民主烈士哀悼;並降半旗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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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7月
  • 邀請台大教授於幼華等十六位學者,制定「環保大憲章」,以期維護蘭陽美麗淨土。
  • 繼數次縣市長民調第一之後,再創全國縣市長施政滿意度最高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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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9月
  • 通函縣屬機關、學校:(1)辦公與會議場所,不必懸掛卸任元首肖像 (2)讓國旗永駐竿頭,與日月同光,不必每天舉行升降旗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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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12月3日
當選第1屆
立法委員
  • 當選第1屆增額立法委員,得票近 50%,創台灣多席次選舉得票率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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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12月20日
  • 兩屆縣長任期屆滿,創造「宜蘭經驗」,使全國人民對綠色執政產生信心,促成民進黨先後贏得地方縣市長與總統大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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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2月1日
就任第1屆
立法委員
  • 就任第1屆立法委員(1989年12月3日,4選2,得票率近半,打破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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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
  • 擔任「反六輕組織」召集人,整合各界力量全力反六輕,再度成功阻止六輕捲土重來染指宜蘭縣的企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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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2月
連任第2屆
立法委員
  • 當選連任第2屆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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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3月
  • 擔任民進黨查賄小組召集人,建議中央黨部對行賄或受賄的縣市議員,予以開除黨籍或停止黨權,敢於破除情面,公正執法,備受各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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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7月
參選第1屆
台灣省省長
  • 獲民進黨提名參選第1屆台灣省省長,敗於國民黨的「恐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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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2月
  • 連任第2屆立委,獲 55% 選票,再創多席次選舉得票率之歷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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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3月
  • 獲天下雜誌選為台灣歷史上最有影響力的50個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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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
  • 獲社會大學未來領袖學院票選為「領航21世紀台灣」的前5名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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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2月
  • 連任第4屆立法委員。

4屆立法委員(10年3個月又1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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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20日
接任第9任
法務部部長
  • 榮獲陳水扁總統任命為法務部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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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24日
  • 就職第4天上午,向行政院院會提出「掃除黑金專題報告」,接著在下午主持的第一次部務會報,也很進入狀況的交代,檢察官打擊犯罪應由單兵作戰改為團隊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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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6月27日
  • 在檢察首長聯合交接暨宣誓典禮上向黑金宣戰:「黑金,我們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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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7月1日
  • 在高檢署成立「查緝黑金行動中心」,下設4個特偵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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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9月11日
  • 亞洲華爾街日報(The Asian Wall Street Journal)肯定法務部掃除黑金的決心與立竿見影的績效,並將陳定南比擬為Elliot Ness(聯邦密勤局幹員、美國黑金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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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9月28日
  • 在法務部矯正業務研討會,要求所有監、院、所、校要顛覆教條、挑戰八股、跳脫傳統、突破窠臼,以革除獄政積習,創造綠色奇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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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3月13日
  • 法務部擬定《人權保障基本法》,草案第24條提出「為保障同性戀者人權,明定國家應尊重其權益,同性戀者得依法組成家庭及收養子女」;時任法務部長為陳定南,是台灣史上第一次將同性婚姻與子女收養為基本人權置入法條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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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27日
  • 在檢察首長聯合交接暨宣誓典禮上,譴責少數檢察官辦案時,踐踏程序正議,公開呼籲莫使尚方寶劍成為新的體制暴力,並要求所有檢察官必須承受孤單、忍耐寂寞、簡化人際關係、減少無謂應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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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5月
  • 司法官職前訓練期間,依陳定南要求,由兩年延長為兩年半,強化司法官專業能力的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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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底
  • 強力督導查賄,終於使第五屆立法院減少20多位黑金立委,英國倫敦金融時報(The Financial Times)公開讚揚,是次選舉是台灣有史以來最乾淨的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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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3月26日
  • 在立法院指出台灣記者濫用第四權,已把新聞自由變成新聞專制與新聞獨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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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7月
  • 在美國首都華府接受官方的美國之音(Voic of America)電視訪問,該台特別強調陳定南是「23年來第一位訪問華府的台灣內閣部長」。
  • 7月12日訪聯邦司法部,部長約翰.艾希克羅(John Ashcroft, US Attorney General)以邦交國禮儀隆重接待,是台美斷交後最重大的外交突破之一。
  • 親赴美國耶魯、哈佛及日本東京大學三校法學院接洽,獲同意接納我國檢察官入學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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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
  • 應邀赴新加坡訪問,參訪肅貪、緝毒、矯正與更生保護機關,獲高規格禮遇與熱情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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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元月13日
  • 向仿冒與盜版嗆聲:好膽,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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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
  • 應加拿大渥太華大學邀請,以「台灣人權發展的現況 The Rule of Law and Human Rights in Taiwan」為題發表英文演說,並應邀在加拿大國會司法委員會致詞,全文列入國會紀錄。同時榮獲加拿大國會參、眾兩院近30位議員在國會大廈貴賓廳以午宴款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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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
  • 再獲陳水扁總統任命為法務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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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5日
  • 指示成立「正已專案」,鎖定20至30名風評不佳司法官,由專組查辦違法亂紀事端,揪出害群之馬,以示正人先正己的決心,俾重建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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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
  • 應美國州檢察長協會邀請,在該協會2004年年會上以「不同制度,相同目標 Different System,Common Goal」為題,發表英文演說。並考察矯正、戒毒與更生保護機關或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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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2日
  • 在法務部成立「政風特搜組」,鎖定特定不肖公務人員,搜集違法亂紀事證,移送懲處追訴,以整肅官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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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27日
  • 在憲法法庭主張:真調會條例在五權憲法體制外,創設國家機關,嚴重侵犯憲法保留領域,並請求大法官宣告該條例全部違憲,立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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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29日
  • 在憲法法庭補充陳述:「真調會是五權體制外的違憲組織」,並再度敦促宣告全部違憲,立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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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31日
  • 在司法院於12月15日公布第585號解釋,宣布真調會條例大部份違憲後,陳定南認為該號解釋賦予立法院調查權,顯已侵犯監察權,因此在下午的法務部第990次部務會報表示:第585號解釋擅闖憲法保留禁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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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元月7日
  • 促使70年從未大修的刑法三讀通過大翻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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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元月14日
  • 20名跨黨派的地方意見領袖,聯名邀請返鄉參選縣長,以引領宜蘭因應高速公路通車後的衝擊與挑戰,再造新的「宜蘭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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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元月23日
  • 宣佈接受宜蘭鄉親徵召,決定返鄉準備參選縣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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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元月31日
  • 辭法務部長。臨別歡送會上,法務部同仁贈詞:「宏觀遠見 領導引擎;企管政府 改造法務」;檢察機關贈詞:「青天再世 黑金剋星」;檢察官代表推崇陳定南「必在檢察史上留下清名與不可動搖的地位」。

法務部長(4年8個月又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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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4日
參選第15屆
宜蘭縣縣長
  • 代表民主進步黨登記參選宜蘭縣第15屆縣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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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3日
  • 由於執政黨高層涉嫌弊案,造成政黨支持度下滑;公教退休金優惠利率之改革,未能有效宣導,地方派系鬥…,諸多不利因素致縣長一役功敗垂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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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
  • 因咳嗽不止,經檢查為肺腺癌第3期,並開始接受化學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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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5日

逝世

  • 下午2時26分病逝台大醫院,享年63歲。遺囑並交代遺體送回宜蘭福園,不設靈堂、不辦公祭,72小時內完成火化,素樸風範,為青天形象畫下完美句點。

返鄉、辭世(1年9個月又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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