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定南的遠見-思想的自由
1988年9月14日宜蘭縣政府發布公文,公告即日起取銷縣內電影院播映國歌影片。
陳定南先生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談到:發布取銷播映國歌的公文是為了幫電影院業者承擔責任,因為如果只是口頭上說不用播映,業者會懼怕調查局或警總「記上一筆」。
欣賞電影本是民眾享受生活的娛樂消遣,但在享受生活之前卻要先肅立聽國歌,提醒民眾要「愛黨愛國」,無形之中箝制了人民思想的自由。
【定南的遠見】-思想的自由
4/7是言論自由日,活在現今民主的台灣社會,我們由衷感謝鄭南榕等前輩先賢在爭取自由的路上義無反顧的付出、同時也為他們的犧牲哀悼。自由生活的必備條件是什麼?我們覺得是「思想的自由」,因為當我們能自由的思想時,也才會感受到自由地活著這件事。
政府曾經非常嚴厲的控制人民思想,其中電影院播映國歌影片是很多人印象深刻的回憶。政府大約在1950年代開始規定電影院開播影片之前須放映國歌影片,而觀眾應肅立觀看,但這項規定其實沒有法源依據,是以行政命令發布。欣賞電影本是民眾享受生活的娛樂消遣,但在享受生活之前卻要先肅立聽國歌,提醒民眾要「愛黨愛國」,無形之中箝制了人民思想的自由。
1988年9月14日宜蘭縣政府發布公文,公告即日起取銷縣內電影院播映國歌影片,陳定南縣長的決策引起行政院的強烈不滿,陳定南先生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就談到:電影院播映國歌影片並沒有中央的法源依據,要人民履行義務反而是違法。而發布取銷播映國歌的公文則是為了幫電影院業者承擔責任,因為如果只是口頭上說不用播映,業者會懼怕調查局或警總「記上一筆」,所以有縣府承擔,電影業者也能比較放心去選擇要播或是不播映。宜蘭縣就這樣成為全國第一個公告取銷電影院播映國歌影片的地方縣市,讓欣賞電影這項娛樂能成為真正自由自在的生活享受。
歡迎大家與我們分享「自由 生活」的概念,一同響應鄭南榕基金會.紀念館 的言論自由日紀念活動。
本篇文章由 宜蘭那編 整理及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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