兢兢業業 國會議員

1989年卸任縣長後,陳定南參選宜蘭縣立委,高票當選,囊括近半選票,前後連任四屆立委。他選擇公共政策和預算審查為問政重點,保持高出席率,總是逐條審查法案,認真把關,如陽關法案的審查全程參與,並力促公害糾紛處理法陳定南條款(註)過關,賦予宜蘭環保協議書法源。

在立委生涯裡,他踏實不作秀、不被趨勢左右、不跑紅白場、專心問政的種種行為,樹立了國會委員當有的尊嚴及專業形象。

長期以黨外身分參選的陳定南,直到1993年第二次當選立委後才加入民進黨,隔年擔任民進黨查賄小組召集人,建議中央黨部對行賄或受賄的縣市議員,予以開除黨籍或停止黨權,破除情面,公正執法,備受各界肯定。

1998年,獲《天下雜誌》選為台灣歷史上最有影響力的五十個人物之一。同年並獲社會大學未來領袖學院票選為「領航二十一世紀台灣」的前五名立法委員。

 

註: 1992年立院草草表決公害糾紛處裡法過關之際,因陳定南極力爭取而增加第卅條第二項,使民眾可與公害源簽訂「公害管制協定」,經法院公證後,逕行取得執行名義,降低公害衝突。

不炒短線的陳委員

親手寫質詢稿,不假手助理,連預算書都親自動手分類貼標籤。

反核救台灣

為了反對核四,陳定南引述美國黑人人權領袖馬丁.路德.金恩博士及教宗若望保祿二世之「沒有正義就沒有和平」的口號,痛批國民黨司法的黑暗與不公。

廢除刑法一百條

民國八十年,陳定南擔任立法委員,剛好碰上建國八十年國慶以及擴大閱兵,陳定南參加一百行動聯盟的反閱兵、廢除刑法一百條活動,在台大基礎醫學大樓和群眾一起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陳定南曾在立法院質詢郝柏村時說:「政黨可以代表政府,但不是政府;政府可以代表國家,但不是國家。」

廢除刑法一百條行動聯盟

四百年來第一戰

要將台灣變青天

「四百年來第一戰,要將台灣變青天」是1994年陳定南代表民進黨角逐台灣首次省長民選時的口號。懷著「品管省政,改造台灣」的抱負,陳定南的清新形象、個人魅力與口耳相傳的「宜蘭經驗」是其與國民黨競爭的最大利器。

陳定南許諾,當選後會立刻將名下除自宅外的所有不動產、股票全部出售變現或改購買政府公債,杜絕他人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輸送利益;並要求所有同進退的人員預簽辭呈,保證日後督導不周致生重大弊端時,隨時下台,希望樹立責任政治的典範。雖然最後敗給國民黨的宋楚瑜,然他在政治圈的分量已與日俱增。

最佳搭檔

與蘇貞昌先生搭檔參選台灣第一屆省長選舉。

陳定南競選省長紀念卷 (正面)

為了籌備龐大競選經費,彭百顯先生提案發行「陳定南競選省長紀念卷」,宣傳兼募款,成了台灣選舉史上的一項創舉。

陳定南競選省長紀念卷 (背面)

省長選舉結束後,陳定南實際支出競選經費高達四億,但選罷法的上限是一億餘元,他選擇照實申報,寧願被鉅款罰緩也要凸顯這個荒謬的法律,後來選罷法的選舉經費也因此重新修訂。反觀當選者申報帳目與選罷法上限分毫不差,沒有受到處罰。陳定南的嚴以律已,與對手形成明顯對比。

此外,他在1996年把競選結餘款全數捐給彭明敏先生總統競選總部以及民進黨第三屆國大代表參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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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延續陳定南先生的精神,本會積極透過教育推動青少年反毒教育、落實法治教育、催生廉能政府、培育公民能力及形塑公民社會。我們知道這是一件艱難的工作,但我們堅信只要大家共同堅持努力,始終會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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